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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年初我与李某合开一家小型手袋厂,起初是我提供资金,他负责厂方面的运转,也就是他是技术人员。后来因为市场方面的原因,厂运转不过去了,我方想退出,所以把厂转给他了。但想到如果不继续投资,前面投资进去的钱可能一下收不回来(2到3万),所以继续投资,厂里面的设备大部分都是我出钱的,每笔钱都已借条的形式给他的。但到今年厂开不下去了,钱都用得差不多了,就剩厂里的一些设备了。现在李某把设备都搬走了,找不到他人了,他还欠我10万,我手里就一个借条,我该怎么办?我只能找到李某他妻子的老家。

公司清算 2009-12-10 10: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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