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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买断后,把档案放在区里的就业服务局,每年交120元档案寄存费。2009年5月,市里职称办公室要求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换职称证,并进行电子录入。就业局不能办理这件事,区人才中心能办理这件事,但是必须把档案拿过来,交480元档案费,档案提到了区人才中心。2009年底,该交2010年的医疗保险了,区就业局不在负责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缴纳,又出来一家公司负责,这家公司说如果我在他们公司上医疗保险必须把档案提过来,但是我人事那边涉及到以后职称的晋升考试,他们这里又不能办理,我的档案只能是提来提去,我很迷惑,不知道该怎么办,烦请专业律师给解答一下。

工商事务 2009-12-10 14: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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