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们,您们好,在这里我想请教你们一个问题,我父亲十多年前分三次共借了差不多二十万给别人,在借条上面只写了借款的数额,并没有注明什么时间归还,时至现在.对方现在完全有归还的能力,对方现在移居在清远定居,买了楼,对方两个儿子也在清远开上了店,所以,对方的家庭完全俱备归还我父亲借当年所借予的金钱,只是我知道,我们自己去向对方要讨,肯定不能如愿,请问十多年前的债务,还能用法律追讨吗?

离婚 2013-08-07 22: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肇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