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王庄村村民A承包本村集体所有的一片鱼塘,在距其不远处有一B化工厂。该化工厂擅自将储存工业废渣的场所临时移作他用,而将工业废渣直接露天堆放于该工厂后面的坡地上。A随后发现该厂的工业废渣经雨水冲刷浸泡后产生的废水直接流入自己的鱼塘,对鱼饿质量有一定的影响。A经与该厂协商,B化工厂同意向A每年支付赔偿费3000元人民币,冰河签定了协议。之后一个月连降暴雨,A发现鱼塘中的鱼大面积死亡泛塘。经环保局监测发现鱼塘中含大量超标重金属。于是A 向B化工厂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鱼苗死亡费、成长后收入及清塘费等共计10万元人民币。B化工厂拒绝赔偿,A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他 2013-08-04 23: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