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个人(青岛的)和北京的一家公司签订的模具制作合同总计壹拾五万(不含税),前期付了40%预付款,模具制作完成后按照要求去外地试模,之后全部都做好后,一直没有消息了。合同上规定模具到达北京公司后正常连续生产10天(如不因模具问题导致停产顺延不得超过15天)再付50%七万五千元。一年后再付10%一万五千元质保金。到现在已经超过15天,他们公司一直不给我收货地址和联系人,模具一直没有发给他。主要原因是使用该模具的设备一直没有到位,听说是该公司的股东不想搞这个项目了。具体原因不详。现在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3-08-05 16: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