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甲方系知青及其妻子,欲将户口迁入乙方家落户。 乙方系知青在沪家属,若干年前甲方已将其子户口迁入乙方家。乙方一家三口居住环境困难。 以上均在政策允许条件下。 现甲方承诺乙方: 甲方将户口迁入乙方后,不入住乙方家。 日后乙方动迁,由于甲方迁入户口给乙方带来的动迁费损失,甲方予以赔偿,保证乙方得到应有的利益。

其他 2009-12-13 13: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