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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4月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2013年4月续签合同到2015年5月31日止,2013年7月单位搞双向选择,我落选了,后单位给我调岗,我不同意,2013年8月5日出书面通知单位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并补偿我2.5个月的补偿金6600元,单位说补偿金和工资一起打到工资卡里,但是个税需要我自己交,请问下我这个补偿金是需要补偿我几个月的?补偿金需要交个税吗 ?

其他 2013-08-06 17: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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