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管辖权异议的法定期限?

离婚 2018-11-25 10:0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管辖权异议审查期限规定应作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中规定,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简易程序案件除外)。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举证期限与管辖权异议审查期限的冲突。如果在自当事人提出异议次日起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而此时当事人的举证期限尚未届满,就势必强行剥夺当事人的举证权利。因此,建议将管辖权异议审查的期限修改为自举证期限届满后10日内或15日内。
  • 管辖权异议审查期限规定应作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中规定,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简易程序案件除外)。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举证期限与管辖权异议审查期限的冲突。如果在自当事人提出异议次日起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而此时当事人的举证期限尚未届满,就势必强行剥夺当事人的举证权利。因此,建议将管辖权异议审查的期限修改为自举证期限届满后10日内或15日内。
  •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 你好,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 仲裁管辖权来自于当事人的协议以及法律规定对该协议效力的限制。从立法和实践来看,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以及法院在确定仲裁管辖权时主要考虑下面三个因素:一是当事人之间有无签订有效、可执行的仲裁协议;二是争议事项是否具有可仲裁性;三是提起仲裁的争议事项是否在仲裁机构或仲裁员的受案范围内。而如果一方当事人试图否认仲裁管辖权,理由也主要出在这几方面,使仲裁管辖权足以成立的每一个因素和环节反过来都有可能成为当事人抗辩的理由,即:否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否认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否认争议事项属于仲裁机构/仲裁员的受案范围。
  • 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 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
  • 中国仲裁法中没有明确提到管辖权异议,而代之以对仲裁协议的异议,这是不全面的。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本身没有异议,但就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或受案仲裁机构的权限而提出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似乎从《仲裁法》上找不到依据。在这个问题上,CIETAC加以了补救,其仲裁规则关于管辖权抗辩使用了“仲裁协议及/或仲裁案件管辖权的抗辩”的用语,显然是同意仲裁案件管辖权的抗辩不仅仅是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
  • 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 你好,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
  • 你好,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攀枝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