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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属于驻地农民工,24小时都在上海工地的。早上起床是5点,平时上班都是早上6:00,于5:40在工地就餐时突然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抢救没几分钟就宣布死亡)。请问,这样的情况能认定工伤么?如果不算工伤的话,能赔偿多少?不要给我条条框框,我需要准确的数字。

其他 2013-08-08 10: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赔偿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核算过的,工亡赔偿包括:工亡补助金(491300元)、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追问】吃饭时间这算是工作时间么?谢谢!劳动部门会给你认定么?我查询过上海的相关法律,这一点似乎很重要!
  • 属于工伤死亡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死者个人及家庭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 您好,可以申请工伤
    【追问】因为是临时工,单位是不会给你申请的。如果个人申请工伤的话,需要具备哪些材料?
  • 您好,可以申请工伤 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追问】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事实劳动关系存在,老板又不会承认,这样对于认定工伤是否很麻烦呢?
  • 个人不认为是工伤。
  • 您好!是可以申请工亡的!
    【追问】是在非工作时间,这样也可以认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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