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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试用期内(三个月,2009.9.30---2009.12.30)辞职,公司领导说要一个月,而且入职时签的合同也没给我们,公司做法是否违法,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争议解决 2009-12-14 09: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且合同应当一式两份以上,劳动者应当保存一份的。你可以提前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如果单位在你工作的期间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未解之出可以单位咨询,未尽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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