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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8年购买的商品房,一次性付清当时包括房产证的钱5000千元。可是现在都以过去了五年开发商都没有把房产证给我,最近开发商说把大证办下来了现在他要求我们在交5000千元。请问这样合理吗?当时购房合同上明确的写到交完全款90天内给房产证,要是不给房产证就按购房全款的千分之二赔偿违约金。哪我现在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吗?这个官司怎么打?起诉书怎么写?合同还有效吗?

其他 2013-08-07 21: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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