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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一人撞至重伤,车被扣押,交通部裁定为我负全责。伤者经抢救现已苏醒恢复部分知觉但未能说话,仍在留医,现我已经支付九万元医药费,伤者家属也垫付二万元,目前伤者家属已对我,我父亲(我父亲是车主),保险公司进行起诉,法院已受理并裁定三方首先共付前期医药费用二万五元,目前保险公司未曾赔付,本人为待业青年,父母亲下岗均无经济收入,前期赔付医疗费已经令我家突四壁,赊借无门,本想继续借钱医治伤者但实无办法。请问:1.后续医疗费我已无力承担,到时该负什么责任?会否负刑事责任?2.现阶段是否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先行赔付?3.到时是否会把我被扣押的车拍卖用来抵扣赔偿费,拍卖后仍未足以抵扣赔偿费是否会负刑事责任?跪求答案急急急,跪谢!!!!

诉讼 2008-06-24 21: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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