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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3月12号 我爸带女儿与出租车相撞 造成女儿右胫骨骨折 3月20号手术 现在已出院,(医药费两万三是对方付的)但恢复的不好 至今骨头有缝隙 医生让观察 我想换家医院去看 但对方没有将申请调解书给交警,现要我们去巡回法庭去调解 我想问我换家医院的费用是不是要由对方承担?(对方是付主要责任)住院其间的一些营养费用 和护理费用 还有这段时间的复诊的费用是不是都要由对方支付?何时支付?还有关于二次手术取钉的费用是不是在调解时一次性付完?

调解 2009-08-16 15: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确实需要转院治疗,是可以的,所有费用你都可以向对方要,2次手术费用你能准确估计的话,可以一起要求! 最好做一个伤残鉴定,然后一起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 生活中的你,随时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法律问题,苏州李加刚律师愿意随时接受你的来电法律咨询,或者直接带材料来我所面谈,一定会为你排忧解难,免除你法律上的后顾之忧!!
  • 你好,你们是否已经起诉,交通事故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出院伙食补助费,你女儿多大了?是否存在误工问题,如果造成残疾的话,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 你可以要求医院开一份转院的证明,以防万一,不过根据我的经验,即使没有,一般法院也会支持的,由于目前仍有钉未取则很目前不可以做伤残的鉴定,至于后期的费用以及所有的赔偿金问题,我们建议不能随意进行调解,当然如果真的情况不严重的话,你们也可以自己决定,以防出现意外,但是把合同签死造成以后追索的困难。 如果需要详细咨询,请加我的工作QQ ,或者拨打我的工作手机
  •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的。 -------------------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 转院需要办理转院手续,如果是必要的合理的,应予支持.费用问题你可以要求预付,如果对方不愿意支付,你可以在数额确定后,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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