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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7岁,暑假在一家酒店做暑期工。现在马上要上学了,所以提前和老板说我只做到十五号,老板不同意。说如果我敢走就不发工资。每日八点半上班,之前说好晚上八点半下班,但从来没准时过,中午可休息一到两个小时。最长在酒店的时间近十四个小时。没有签合同。想知道若我强制不做,老板不给工资的话我要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 2013-08-13 17: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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