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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你好,我想请问下,这个暑假我在一家奶茶快餐店里上班工资说好是1400的底薪加提成,因为他们刚开始是要招长期工不要暑假工,我就以长期工的名义进去的,后来因为晚上十一二点才下班家里人不放心就让我做完一个月就不去了,很不幸的是我29号上班时不小心出了点交通意外我的脚踝扭伤不能上班,那天我就向店长请假同意了,但是第二天我的脚踝就肿了根本无法继续上班,得到店长的同意说我可以在家休息把伤养好再上班,所以我29号收的上,30号31号请的俩,这个月也就结束了,我没有去上班。。。到领工资时店长就以我上个月没有做满为由说我不是做满一个月的,工作日只有26天,因为一个月我们有三天带薪休假日实习时间

仲裁 2013-08-15 09: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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