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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每个月都是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但是这个月延迟了。我现在想辞职离开公司,但是公司的要求是必须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当初签的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也没有给我。我想请问,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我想半个月内走人,对我有什么影响呢?在工资方面。

其他 2019-06-17 12:35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属于劳动纠纷案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或未为职工购买社保等其它违法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 协商不成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建议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 建议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 你好,依照你们签订的劳动协议来定
  • 协商不成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
  •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情况下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也不用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但是公司仍然要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单位不给的话,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关键是你要保留好各项证据,例如证明在这里工作,工资多少,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你好,协商处理。
  • 建议协商解决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来处理,在工资方面不会有影响,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 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工资是不会影响的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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