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分配她到新的岗位不干还骂领导说一些难听的话公司能否开除,用什么手续吗a

其他 2013-08-16 09: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属于上述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