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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7年3月份找一熟人帮我买了一块建筑地,买下后他帮我进行了基础和填土等花去18000元,买地的20000元有收条(房子建好好好包办三证)有字句,基础和填土只有金额的组成没有收据。2007年6月份的时候镇规划所通知,房子不能建,--不合规划!不能建了,就找那熟人要钱的,他说钱给了规划所了,后来打听到规划所和他有债务关系!也没有退还我的钱,我现在想咨询一下,这钱该怎么要,是不是过了诉送期,请给位律师帮我支个招,谢谢你啦!

其他 2009-12-17 15: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真的过了诉讼时效的,只能向他直接要了! 注意:过时效不等于他就没有欠你的债了!只是不能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强制归还了! 但,也不一定就是过了时效了哦,还是当面咨询律师吧! 祝你好运!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 真的过了诉讼时效的,只能向他直接要了! 注意:过时效不等于他就没有欠你的债了!只是不能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强制归还了! 但,也不一定就是过了时效了哦,还是当面咨询律师吧! 祝你好运!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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