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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的土地被镇政府承包给外商,达成了一亩地给1000元每季(一年两季一是玉米钱二是麦子钱)的合同,到如今已经10多年了,中途外商由于经营不善已经不在了,可是厂子还占着我们的土地,在这期间我们的费用一直由镇政府出钱给的,可是今年已经快到了麦收的季节,去年的玉米钱还没给,请问我们该怎么去要这个钱,村书记一直推脱,只说给,就是没有实际的钱款给我们!我们和镇政府的人也说不上话。依照我过法律,请问这要怎么解决啊?可是厂子还占着我们的土地,请问我们该怎么去要这个钱,请问这要怎么解决啊?

劳动纠纷 2019-10-23 10: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土地承包合同如果一方违约,且属于根本违约,单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根本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难以实现。
    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第一,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
    无论预期违约还是实际违约,只要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即为根本违约,可导致合同的解除。第二,违约行为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根本违约单方解除合同,另一方仍有请求赔偿的权利,亦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若不属于根本违约,则按照《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不应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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