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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坐的安置房是我公公以前单位分给他的房子,但是我公公找了个后妈,分房子的名字包括我公公现在还款的按揭都是我老公一个人出的,那个后妈一分钱都没有出,如果我公公现在写一份协议作为婚前财产可以嘛,去公证处出公正可以嘛,那到时候我老公死了我老公是不是第一继承人呢

其他 2013-08-17 21: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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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但费用较高,建议做律师见证,假如你公公不幸去世,你老公和你的后妈及你老公的兄弟姐妹都是法定的第一继承人,他们都享有继承权,所以建议和你公公协商,再做一个遗嘱继承,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以当面详谈
  • 做婚前财产公证但费用较高,建议做律师见证,假如你公公不幸去世,你老公和你的后妈及你老公的兄弟姐妹都是法定的第一继承人,他们都享有继承权,所以建议和你公公协商,再做一个遗嘱继承,
  • 你公公可以写个遗嘱,指定该房由你老公继承。如果是你公公婚前分的,就属他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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