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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单位为职工修的家属楼,职工交了一小部分钱,其余有单位出资修建,一直没有分给个人,今年单位进行房改,为个人办了房产证,有上班早的,有最近才进单位上班的年轻人,分房时按建房时老职工交的钱一样多买了房。按现在的市场价是很便宜的,每人分得一套,我们俩口在同一单位上班,只分到一套,单位是否该给另一方没有房的进行一些住房补贴,房子本来长一套,被一家要了俩套,现在我想向单位要一些补助。可以吗?我在本单位工作二十多年了,没有我的一点,只因为我们是一般人,领导不会考虑的。望能回答。

其他 2015-02-12 22: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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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商解决
  • 房屋买卖涉及住房补贴的话, 新职工按月住房补贴与无房老职工按月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一致。
      住房未达标的老职工,差额面积由所在单位一次性计发差额补贴。差额补贴=(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已有住房的公务员职务晋升、工勤人员晋升技术等级,将获得一次性发放的级差补贴。级差补贴=(届时基准补贴额+届时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级差面积。
  • 房屋买卖涉及住房补贴的话,住房补贴包括两部分,即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和月住房补贴。其中月住房补贴只补给无房老职工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数额与职工工龄、职务和建立住房公积金时间密切相关。
      按照方案,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和按月发放相结合。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额=月均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
  • 房屋买卖涉及住房补贴的话,住房补贴是补给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住房未达标或无房的老职工,以及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这部分补贴并不直接发到职工手里,而是参照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方式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专项用于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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