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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9年5月加入一家500强企业至今,2011年11月以前在这家公司一直在营运部工作。2011年12月调入到开发部工作,现因今年的个人绩效问题被评估为需改进,如连续两次被评为需改进,公司将有可能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或采取调岗的方式,但我个人不接受调岗。请问这种情形,如公司与我解除合同,我会得到赔偿吗?赔偿金额如何计算?谢谢!

其他 2013-08-21 09: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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