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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房子是婚前购买的,首付近19万 两人共同承担的,车位13万!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他家人说男的名字写前面,所以我的在后面,6月份购买的房子并办理了贷款手续!但贷款银行卡只能办一个人的名字,主债人是他,目前我们还没有领证。已经分手!现在我要房子,打算给他给钱,我该如何操作!房产如何由两个人变更成一个人?是否需要做公证?银行贷款这里该如何办理?确保给了他钱之后,彻底将房产化我名下!!公证有时间限制吗?因为按揭贷款30年!凭公证书是否能不通过他处理直接将房产过户我名下??我具体操作顺序该怎样操作??公证书是否有法律效益?详细说明!谢谢! ----------------------------------------问题补充:-------------------------------------------------- 主债人是他啊 卡也是他的名字 银行说贷款更变不了,房产公司说也改不了!怎么回事啊??目前按揭贷款中!说是可以办理公证,双方约定。委托一方办理后期还款。解压过户!说是房产证下来是双方两个人的名字。贷款还完,我拿着公证书就可以直接解押,才能过户!是这样吗?

其他 2013-08-20 11: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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