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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是从事幼儿事业,每年均与老师签署幼儿保育责任书,最近因一老师疏忽造一幼儿摔伤,现拆线后已康复,单位现根据责任书扣罚老师的奖金,老师不服,态度恶劣,现单位打算辞退该员工,请问这种情况需要向劳动者作补偿吗?

其他 2009-12-18 1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看你们间所签订的保育责任书的约定情况,如果约定了因老师过错造成幼儿伤害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你们的规章制度规定了这种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你们有权解雇且无需支付补偿金。 具体的情况需进一步了解案情才能给你详细的解答了。我是中山的律师,如还有疑问可来电来访咨询,
  • 一般情况下要的。
  • 如果该老师的过错属于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重大过错的话,则不用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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