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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在公司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法律上是否有支持员工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条款呢?我仔细看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员工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条件里没有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条款,但实施条例的第六条这样规定,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按双倍工资计并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签订的,企业应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支付补偿金。在网上,我也有看到未签劳动合同员工不能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说法,因为法律无条文支持。未签劳动合同企业违法是肯定的,只是劳动者该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呢?实施条例第六条是否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如果劳动者写一由于公司未和本人签合同违法在先,故本人提出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给公司后即停止工作,是否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后提请劳动仲裁,除提出双倍工资的诉求外,可否提出经济补偿要求?实施条例的第六条规定好像只能提出一项要求啊,求解?

仲裁 2018-10-02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单位不得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第
    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
    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
    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
    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
    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
    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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