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宁晋人,97年结婚,98年生有一女。我与01年离婚,女儿归我抚养,男方没有出抚养费。我与03年再婚,嫁到赵县。之后女儿一直在赵县上学,为了不影响孩子,我给孩子改了姓名用我现在丈夫的姓。现在孩子上初中要建学籍,我想把户口本上的姓名改用现在的名字,但县公安局说要其亲生父亲的同意证明,我找了,但男方不给出。我的女儿自上小学一直用现在的姓名,可现在公安局不给改,孩子没法建学籍,我该怎麽办呢?

争议解决 2009-12-18 21: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