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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接的一酒店装修工程,以包死价形式签订合同,现甲方已投入使用半个月,合同中写到甲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90%,但现在甲方已投入使用,我方找甲方索要工程款,因为工程有部分面积由于甲方原因未能与房东拿下房屋无法施工,甲方要求扣除未施工部分工程款,并以此来拖延结算价格,并且扣除方式甲方以平方算非常不合理,另甲方又以客房有漏水,前期竣工验收只是竣工预验收为由不谈结算问题及付款问题,一直以工程质量问题要求我方需全部整修完毕后再谈结算付款问题,又以工期逾期等问题说我方还需支付于他钱,请问甲方未付工程款我方能否以未付工程款为由拒绝后期质保维修吗?(合同中是有质保金的,但甲方连施工阶段工程款都未付到位)另外像我们约定工程逾期每天0.5%扣除违约金,这样违约金比他们营业收入还要高很多是否合理?我方已交付甲方结算报价单但甲方拒不签字如何应对?

其他 2013-08-21 12: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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