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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问一下,上班了两个星期左右,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老总让必须提交两份本地人口的保证书,对被保证人的一切行为进行担保,并且要求两位担保人的单位公章,否则就不能继续在这里上班。 但是前提是当时要求被保证的员工面试、复试时都没有提到这个,所以通过之后该员工就辞去之前的工作入职,然后公司老总说提供住宿问题,所以让该员工退掉租房搬进宿舍。 所以现在该员工因为是外地人,面临没有工作且没有住的地方的情况,请问能不能向这家公司索要赔偿?

其他 2013-08-22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属于劳动纠纷案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或未为职工购买社保等其它违法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   协商不成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追问】是打算协商,但是因为老总以前是做保险的,所以很难和他正常沟通,大概能从什么切入口协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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