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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女仔有小孩了,不合分开了,但她现住我家,没有办结喜酒也没有登记结婚,我想我不要家,因为她户口已迁到我家户口了,所以家给她,我自己另买房子,我现在找到真爱了,可以结婚吗,须要再办什么手续吗,

离婚 2009-12-19 15: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双方就孩子抚养的问题达成一致,可以与她人登记结婚。
  • 因为你与前一女孩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因此你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你可以与现在的“真爱”结婚,不是重婚。但对之前所生的小孩你有抚养的义务,如果不直接抚养你应当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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