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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孩在江门的一家托儿所上入园过渡班,原来交了半年的钱,课程时间为2013.3.4--2013.9.3(半年)。后于2013.7.30续费了,课程时间为2013.9.4--2014.3.3(半年) 最近三个月小孩经常患病,体质变得非常差,在第二个课程续费后又大病一场,医生建议不要再送去托儿所,结合小孩的身体情况,我们想让他上完第一个课程后,从9月份开始不读托儿所了。 现要求托儿所退还第二个课程的费用6000元(还没开始上课),是否可以要求全额退款? 2013.8.13日跟托儿所协商,园长建议延课或者把费用转为亲子班课程的,我们都不接受,只希望他退钱。最后说按合同退,但没说退多少,说等总部批,等了一个多星期了还没有答复,有拖延时间的嫌疑。 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呢? 合同中关于有关退款条例如下: 五、甲方如在本合同到期日解约,必须先向乙方递交书面申请,经乙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办理解约、退款手续,退款规定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申请提前解约,甲方应退还乙方发放的所有赠品。如赠品已使用或存在其他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形,乙方按赠品标价从应退款中扣除相应的金额,赠品归甲方所有。 (2)本合同签订后7日后,甲方申请提前解约,如已上课程,除须支付已上课课程之外,还须向乙方支付退款手续费(顾问费、占用名额费等),退款手续费标准为合同金额的5%。 (3)课程退费计算: A.已上课程节数未到合同约定课程总数的1/2时(小于总课程时的1/2课时),需扣除已上课程费用,退还剩余费用的50%。即:课程退费金额=[合同金额-(已上课程天数x单节课程原价)x50%] B.已上课程节数超过合同约定课程总数的1/2时(大于和等于总课程时的1/2课时),乙方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按照合同,学校该退给我多少钱?仅仅扣除50%的退款手续费么?

消费者维权 2020-10-09 18:1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1.按合同协商2.投诉教育局督察科或监察科3.诉讼解决
  • 你好:1.按合同协商2.投诉教育局督察科或监察科3.诉讼解决
  • 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订成立后双方均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未经协商一致不能单方解除或变更。其次,合同法对合同解除有明确的规定,具体为: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对于订房合同,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如果在签订合同直至法庭一审辩论终结前,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合同无效,从对方取得的财产应当相互返还。第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如果商品房订购合同条款不具备合同主要条款的,并且因此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归责于一方的,应当返还收取的购房或订房款,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参见住建部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第五、在订购合同中,如果出卖方在格式合同中具有排除一方主要权利或者加重一方合同义务、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未经明确特别说明的,该条款无效。合同也可能因此无法签订或者履行,依法也应当返还订房或购房款。第六、说明一下,订房合同可能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一样的。订房合同一般来说是我们通常称的“认购合同”或“认购书”,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前期预约合同。当然,如果签订“认购合同”或“认购书”时开发商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且合同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那么该“认购合同”或“认购书”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属性,要解除可能就比较困难了。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 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款的情况有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延迟交房;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等情况,一共有十种情况,   买房人如果发现房有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可以把房子退掉,讨回房款并索赔相应的损失。而买房人退房的十种情况分别是:   1、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2、延迟交房。   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拿不到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5、无法得到贷款。   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同样,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购房人无法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 你好:1.按合同协商2.投诉教育局督察科或监察科3.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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