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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国企工作到今年10月,办住房公积金手续转出时,本单位负责人却说只能领上半年的(6月前的)请问有这种规定么?

个人税收筹划 2009-03-25 21: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单位没有把你的公积金交到10月份,你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公积金管理部门是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而不是单位。只要你符合申领条件就可以申领,余额部分还在你个人帐户上,仍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下期可以继续申领的。
  • 1、没有这种规定!2、产生的律师费用,交通费用,误工费用不能向单位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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