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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女士,年龄52岁,在北京开车十余年,2011年因腿摔伤在家养伤,2013年伤好,又找到一份出租车司机的工作,当时公司与我签订了五年的劳务合同,说我年龄大了,不能给上社保,合同也没有盖章,按公司要求交了照片,领了运营证后,就上岗了,可现在又以我年龄不符,解除合同,让我交车走人,可当时就知道我的情况也让我开车了,现在又以此为由说让走人,我该怎么办,我还想继续开车,那合同能保护我的利益吗

其他 2013-09-02 21: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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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支持11个月双倍工资,法院可支持2年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赔一个月工资。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何处理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免费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 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者才。
  • 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您好,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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