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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弟弟今年10月1日满16岁,但现在被公安机关带走,他被人控诉强奸幼女(可能是猥亵),有两个幼女,均为5岁多,一个发生在去年5月,一个发生在前8天,报案的为前8天那方的家长,这两个幼女家庭跟我朋友家都是邻居,我朋友的弟弟今天招供才把去年的那个招出来,态度比较好。如果是猥亵构成刑事犯罪吗?如果被指控方说服受害方家长,然后进行私了,受害方家长撤诉情况又会如何?

刑事辩护 2013-08-26 10: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猥亵幼女构成刑事犯罪。已满14,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强奸罪,则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只是猥亵妇女儿童,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可能会劳教。如果已经刑事立案,与受害人私了,公安也不会撤案。
  • 已满14,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强奸罪,则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只是猥亵妇女儿童,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可能会劳教。如果已经刑事立案,与受害人私了,公安也不会撤案。
  • 已满14,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强奸罪,则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只是猥亵妇女儿童,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可能会劳教。如果已经刑事立案,与受害人私了,公安也不会撤案。
  • 已满14,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强奸罪,则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只是猥亵妇女儿童,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可能会劳教。如果已经刑事立案,与受害人私了,公安也不会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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