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宜宾长宁县开佛乡农民,因向家坝特高压输电线路通过我家住房上方,要求我家搬迁,因乡镇府与我家就搬迁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我家人口三人,住房为一百二十平米的砖木结构住房,始建于99年,乡政府折迁办只给我家赔偿及安置费共计四万六千多元,并不另外提供宅基地),现在输电线路即将通电运行,我家人将在特高压输电线路下居住,生命及财产将受到威协和损害。 请问律师,我和家人将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行政诉讼 2009-12-20 1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