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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50年,我国的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区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50年,德国的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70年.请回答下列问题:1、假如某德国作者已去世60年,我国一出版社拟在

其他 2008-07-25 12: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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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原则,应适用我国法律规定。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因此,出版社可以出版该作品,但不能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 《著作权法》规定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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