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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我租了一间商铺,今年房东要我缴租赁税,房东拟定的合同是这样注明的:\"房东租金是实收,其它相关费用由租客自付\"。如果我不同意,就不能续租,没办法,只能签了。 租赁税不是应该由房东来缴纳的吗?这样转嫁到我们租客身上是否违法?房东的这一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我能怎样维权? 还有一个问题,这间店房东出租给我的价格是每月1.3万元,而当地租赁管理部门该铺指导价为4500元,正规租赁合同上登记价格也是4500,与实际价格相差一倍有多,房东说按租赁合同登记价4500缴租赁税就行。我想问一下律师,这样算不算逃税,如果这样算犯法,算谁的责任?具体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其他 2013-09-09 06:2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房屋出租人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有关税款。由此可见,按照法律规定,租赁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出租人,即房东,从严格意义上说,“其它相关费用由租客自付”的约定是不合法的,但在实践中出租人可将相关税款直接约定在租金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因此,出租人应当按照实际租金缴纳税款,按照你说的情况,出租人涉嫌偷税,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你对此不存在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 是逃税的,如果你按照房东所说来缴税的话,可能都犯法的。具体的可电话或来律所详谈。
  • 是逃税的,如果你按照房东所说来缴税的话,可能都犯法的。具体的可电话或来律所详谈。
  • 1.税费按规定应由房东支付,按双方可约定另一方垫付,并不违法法律规定,另深圳的租赁管理费已经取消。 2.这里涉及阴阳合同的问题,跟买卖合同中规避税费是一个道理。情节严重的当然构成违法。3.指导价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以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 是逃税的,如果你按照房东所说来缴税的话,可能都犯法的。具体的可电话或来律所详谈。
  • 谁缴纳租赁税是按合同约定的,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书面的租赁价格低于实际的价格,这是明显的逃税,你们两个都有责任,若犯罪也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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