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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8号我从朋友那贷了四万元,打借条时他说是别人的钱让我带个复印件,他好把复印件给别人,免得别人说他用了这笔钱,当时我听从了他,说好2009年6月18号归还,到2009年3月18号时他说别人急用要这笔钱,我当时比较紧,只是结了3个月利息,重新打欠条至2009年10月18号,到了今年七八月分时,他说别人要求归还,因为生意周转紧张,无力偿还,我只还了2万并结了利息,在2009年10月18号重新打了2万的欠条,最近他拿出那个复印件要求我再次归还,说当初把原件给了我,他留了复印件给了别人,这个复印件他忘了,现在别人要钱他才想起,尽管我一再诉说已结了,他还是不肯,一口咬定我当初拿走了原件,说他给我帮了忙,我还想赖账,现在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09-12-23 11: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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