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男女双方夫妻关系一直恩爱和谐,但由于男方患慢性病,女方开始逐步遗弃男方,并多次在公共场所宣称,“她是女人,她要性福”,并多次唆使父母到男方工作单位寻衅滋事,并对男方实施暴力,(当地派出所有笔录记载),致使男方病情加重。请问:男方算不算是无过错方?男方是否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如何提起,赔偿额度如何计算?

离婚 2008-06-30 1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无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