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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理了失业登记了,那失业期间医疗保险怎么办?我想我是没有经济能力去交纳了。

其他 2019-07-31 12: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失业期间医疗保险的问题:   参保者处于失业期间、确实没有经济能力继续承担养老保险费时,可以暂时中断缴费,等到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本人再到社保中心办理中断缴费的手续,然后新单位就可以为其继续缴费了。
  •  失业后,必须要去失业登记。
      不登记无法领失业救济金,在失业期间本人还需要交社保。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本人是和单位协商解除等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那么应该及时向单位提出领取失业金的申请,单位应在离职15天之内,将有关材料报送社保,本人应及时到社保办理登记,并向提出领取失业金的申请。任何一方逾期未办理即视为放弃。
  •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现在报销流程和报销手续大大简化了,患者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出院时现场报销。这个时候就要注意在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有医保的患者,要出示身份证、医保证、然后办理住院手续,登记住院。这样才能保证在医院的部分开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然后如果想要出院,这时候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去办理住院手续的窗口办理出院并且报销就可以了。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拿着上述手续和材料,去办理住院手续的窗口办理出院并且报销就可以了。办理完成,工作人员会给你出院通知单,包含各种开销明细,报销范围、报销金额等等内容。
  •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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