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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严重没有家庭责任感,经常吵架,除了吵架在家基本是零交流,而且已经分房睡超过半年,这大半年都是我一个人带着宝宝睡的。我感觉随时都会离婚,宝宝现在一岁,我是外地人,在宜春没有房子,如果离婚的话,我想争到宝宝的抚养权,会不会因为我没有固定居所在争宝宝上不占优势呢?如果我爸妈现在筹资给我买房子又付不起全款,付不起全款就不能写我爸妈的户名,他们都不是宜春户口。。按揭的话就只能写我的名字了。可是写我的名字又算婚内共有财产,要怎样才能算我的个人财产啊呢?谢谢啦~~望答复!

离婚 2019-12-14 22:2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孩子不满两岁一般是跟随母亲生活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可以书面协议或公证为个人财产。
    【追问】我就是担心男方也争孩子,如果他就是不想让我争到,不愿同我签协议或去做公证怎么办呢?有没有什么办法让他不占主动权的呢
  • 你好,孩子不满两岁一般是跟随母亲生活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可以书面协议或公证为个人财产。
    【追问】如果男方也力争宝宝的抚养权,我还有什么办法可以使自己占优势吗?工作的话我们都有稳定工作的,我们AA,不过他基本都是月光的。我的学历比我老公高,平时宝宝也都是我带,还需什么条件可以让我加分呢?
  • 你好,孩子不满两岁一般是跟随母亲生活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可以书面协议或公证为个人财产。
  • 个人财产,以婚后个人财产为例,婚后财产—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你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你名下的,法律视为赠与你个人。
    【追问】可是父母只付得起首付并没有付全款啊。剩下按揭部分如果用我的公积金贷款就算共有财产了吧
  • 您好,父母出资写在一人名下的属于你个人财产。
    【追问】可是父母只付首付,房子的尾款部分就算每个月我爸妈帮忙还,也还是涉及到共有财产的纠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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