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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集宁承接了一个工程,和一个老板签定有合同。我是大清包模式(包括机械设备、模板木方、架管租赁)承包的。然后已清包(人工费)的模式又清包给了另一人(乙方)。当时由于各种原因我没有和乙方签定合同,现在工程正在建设当中,乙方向我要的价格太高。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3-09-14 16:1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建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涉及工程质量责任保证问题,在工程竣工验收或者工程交付时都可能造成很多不变。如果没有书面合同,责任主体无法确定。如果责任主体能够确定,工程量不能确定的,可以委托评估鉴定机构进行工程造价鉴定。王春林律师
  • 根据《建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涉及工程质量责任保证问题,在工程竣工验收或者工程交付时都可能造成很多不变。如果没有书面合同,责任主体无法确定。如果责任主体能够确定,工程量不能确定的,可以委托评估鉴定机构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 你好,可以解除合作关系.
  •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价格评估机构对乙方施工的工作量等进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及行业习惯给付工程款,如果想继续合作,建议与乙方补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详情拨打我电话咨询
  • 您好, 协商解决。
    【追问】我也想着协商解决,但是他就按照他的价格向我要。可以采取什么法律途经吗?
  • 你好,可以解除合作关系.
    【追问】解除合作关系,但是他要的价格太高了。高出一般的市场承包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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