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在一家企业工作将近四年,今年年初,因我想换工作,公司虽然发放我劳动合同,但我却一直未签,公司也没有管我要。在11月底,我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我向该公司递出了辞职报告。由于走的急促,在一星期内我与公司资料等交接清楚后,离开了公司。但公司却未把11月份的工资发放给我。理由是我辞职没有提前一个月。但我已把所有的工作资料交接清楚,公司是否应该发放我11月份的工资呢?请问我能否要求单位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补发我2年的工资。希望能得到解答!谢谢

其他 2009-12-24 14: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