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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肖像权 2009-12-24 16: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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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将在明年实施新的制度。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12月24日在广州举行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新《条例》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缴纳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郑东在回答记者有关“同一居住地”的界定问题时,解释说,这是指同一地级市。不过,常住户口实行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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