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邻居手里持有的公房房屋租赁合同是2000年4月1日签发的,租期为2000年4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承租人的名字是划了别人的名字改了他的名字,改的地方没有加盖公章。我在房管局里没有查到底档,只查到2007年的底档。底档的租赁合同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经办人是空白,出租方没有盖公章。请问:(1)2000年的租赁合同是否是废止或者无效的合同?(因为有涂改和到期的问题)用此证件2009年签了一份拆迁协议。(2)请问此份拆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2006年公证处已经把这间房子公证给我家,属于私产,2007年租赁书底档的租赁合同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经办人是空白,出租方没有盖公章。(3)2007年的租赁书是否有效?(是私产。没公章和经办人)他为什么不用2007年的合同书签拆迁补偿协议,手里是否有2007年的合同都是个问题。

其他 2013-09-09 22: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