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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患儿家长,我孩子得了一种遗传性病,这种病是现在新生儿筛查疾病可以筛查出来的少次几种中的一种,我的孩子很幸运被筛查出来,避免了难以想像的后果!可是我省卫生厅对我宝宝的这种病有个补助资金,是从2004年开始执行的,我宝宝是2007年出生,但我宝宝出生的医院并没有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我孩子的病例及资料,也没有在筛查出来时告知我有此项资金,使得我2年不知道这回事,也是最近有病友家长才告诉我,我才得知有这比救助金的存在!我与医院多方联系协调后,医院对这件事抱以不管不问的态度!这几个月,我太原大同不停的跑,可是院方还是一样的态度!(这种病本身对我的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我向院方要相关的资料,院方都说没有【哪些资料是卫生厅2004年下发的】,让我自已到太原去找)。律师先生我实在无法,我一个力量太小了!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录求法律帮助?我可以得到哪些帮助呢?也就是具体的说,我如果要告医院,要告它什么呢?我很茫然!你能帮我吗?等您的回复!谢谢!好运伴您左右!

其他 2009-12-31 09: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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