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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加班,而由于工厂人数较多,所生产的零件批量又很大,不可能去清点加班前工人所生产的零件数量和加班后的零件数量,请问,这样的加班工资怎样计算?可否按加班时间的长短来增加加班费?即生产的零件数量按照正常定额计算,加班费则按每小时多少钱来计算?

争议解决 2009-12-27 17: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
  • 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科学安排加工定额,加工定额应保证70%以上的劳动者能够完成。如果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做满八小时,也完成了加工定额,超过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就算加班,加班工资按照其正常工作时间的计件工资的1.5倍支付计件工资。如果周六周日就按2倍支付,法定节假日按3倍支付。如果劳动者在八小时内未完成加工定额,超过八小时以后,要先补足加工定额,补足部分正常支付工资,完成当天的加工定额之后,超额部分应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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