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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有格式条款这个名词,我都这个不了解,请问一下什么是格式条款?

其他 2009-12-26 11: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   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   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下列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①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②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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