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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因为没时间装修,我和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全包合同。 现在装修了一部分,问题也逐渐出现,最大的问题是关于付款问题,这是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时60% 2、瓦工开工前(本次付水电暖工程款及增加工程款) 3、木工开工前37% 4、油漆工开工前3% 5、喷刷乳胶漆前(结算工程款,多退少补) 现在工程进度到了木工入场了,按合同应该总计付款到97%了,可是木工干完了的话,我们家的装修进程也不到一半啊,因为是大包,就是连门、瓷砖、地板、洁具、全部包括在内的,现在只有瓷砖贴了一半,剩下的全都没有进场,我觉得是不是不应该现在就交付97%的合同款?按合同油工进场前就结清款了,那我们验收时发现问题怎么办?我觉得这份合同不太合理啊。 问题: 1、现在木工进场了,我们可以减少付款比例么? 2、我们现在能要求留部分款验收合格再付么? 3、不知道他们的这种付款规定合理么? 4、有法定的装修合同付款规定么? 5、如果以上前两条不行的话,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利益呀?

调解 2009-12-26 16: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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