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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4日。别人家和我叔叔家打架。我67岁的父亲去劝架,被一个22岁的小伙子打到右眼,他家没有及时送我父亲去医院,后我家自己带父亲到昆明红会医院医治,后经昆明医学院伤残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八级。2013年3月21日,我们当地法院开庭了,但只是听起了双方的起诉和答辩和看了公安部门出具的双方和证人的询问笔录,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一个判决。请问打人者是否打到付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

其他 2013-09-15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 如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 您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受害者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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