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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今年三月份,花了三万二千六百元转来一间门面房(空房)然后装修什么的,开始卖服装。开业了不到两个月,由于工作原因,就把转让信息给贴在门口,开始转让。9月6号左右,我把房子转出去了,转让价格是三万一(包含两个半月房租和货架,沙发,镜子,装修之类的)那人是三号给我交了一千块钱订金,我也给她打了个收条,上面注明,今收到转让费订金一千元整,六号交清剩余的款项后交房之类的,然后注明,转让的东西包括货架,沙发,镜子,衣架,空调,桌子等等。然后,六号的时候他把三万块钱的转让费给我带来,我也领她见了房东,并且和房东重新签定了一份租房合同(本来房东说要涨房租,我还特意跟房东商量能不能先不要涨她的房租,因为我承诺近期不涨房租,然后房东口头也同意暂时先不涨她的房租。)问题就出现在,今天,也就是13号,我突然接到她的电话说今天有人通知她房子是违章建筑,要拆迁,让我退还她的转让费!在这之前,所有人,包括房东和附近的商户都不知道要拆迁,我也是按正常手续转让房子的,请问,我有理由退转让费吗?我也是从别人手里转来的,而且我转给她之前对于拆迁的问题是毫不知情的。(另,房子定性为违章建筑)

其他 2013-09-14 08: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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